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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祠名稱、由來與意義

名稱

宗祠  古時候,君子將營宮室,以宗廟為先。當時以諸侯、公卿貴族才能立宗廟,例如公卿有三廟,大夫立二廟,庶人無廟稱為祠堂。今天臺灣地區所見,一般名稱雖有多種,包括宗祠、家廟、祠堂,但都是以奉祀始祖、始遷祖,或歷代績有功德之祖先神位為主,習慣上我們也都以「祖廟」稱之。

由來

  在過去傳統社會之宗法制度下,相傳民間可以有宗祠是從宋朝開始的,但一直到明神宗萬曆年間(1573-1619年),才有禮部尚書夏言奏准百姓興建家廟、祠堂或大宗祠,以為擴大祭祀祖先之記載,因此今日所見較為老舊的宗祠古蹟,要以明朝所興建的各姓氏宗祠之歷史為最久。在傳統農業社會中,宗祠、族譜、祭田,逐漸構成維持家族制度的三大支柱。

意義

家族  祖先遷移他鄉在異地生活發展,在安居落戶之後,為了能夠得到基業永固及尊祖敬宗之目的,他們常有創建屋宇與祠堂之舉,歷經數十、幾百年之後,他們的子子孫孫就有「祖厝」及「祖廟」之蹟可尋。在族譜中,也常會有「祠宇」卷之記載;例如朱次琦主修的廣東南海《九江朱氏家譜‧祠宇譜》,羅師楊等修興寧《東門羅氏族譜‧卷二祠宇》就是最佳的範例。